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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中小企业部
 中小企业定性标准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信贷标准
(一)具有较强内外贸易自偿性现金流的小企业;(二)为发展良好的龙头企业做配套的小企业;(三)经营波动小的稳健型小企业;(四)发展前景好的成长型小企业;(五)强担保项下的小企业;(六)其他偿债能力强的优质小企业。
中小企业信贷服务流程
贷款受理→贷款调查评价→贷款额度审批→签订合同,落实相关手续→贷款支用申请→贷款的支用审批→出账审查→发放贷款→贷后管理
中小企业服务优势特点
徽商银行成立以来,一直把发展小企业业务作为战略重点之一,坚持“立足地方经济,立足中小企业,立足广大市民”,努力为小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在小企业贷款体制、机制、产品和服务模式方面不断创新,以提升对小企业的服务水平,支持和促进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针对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和行业特征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方案;打造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牌,推出了“小巨人”和“雏鹰”企业培育工程。全方位地提升我行小企业银行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使我行小企业业务向“精、专、特、快”方向发展。
最新公告
 
本行面向中小企业的重点产品和服务  
  • 小企业快捷贷
  • 小企业循环贷
产品介绍  是指徽商银行为满足小企业贷款需求急、办理手续简捷的融资需要,在分析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基础上,主要依据其提供足额有效的抵(质)押财产和特定保证而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
借款人条件  (一)在本行开立基本或一般结算账户;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经营状况良好; (三)借款用途合理,用于自身生产、经营资金需要; (四)企业及其主要股东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 (五)能提供本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六)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金 额  “小企业快捷贷”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抵(质)押物的价值情况综合确定,且单户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期 限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贷款用途和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利 率  贷款利率定价遵循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根据借款人资信、担保方式、综合贡献度、当地利率水平等因素综合衡量,确定贷款利率。
申贷材料  (一)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企业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贷款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申请人属于特殊行业,还需提供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二)借款人近二年和最近一期财务资料; (三)借款人调查日至之前三个月的银行对公账户或储蓄卡(折)存款明细账复印件; (四)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权利人同意提供抵、质押的文书。抵(质)押物为第三方法人企业(或个人)的,需提供第三方法人企业有权机构(或个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决议原件;若为特定保证,按本行规定提供资料; (五)说明抵押物具体使用情况,若抵押物正在出租,需提供经承租人确认的租赁合同; (六)本行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产品介绍  是指徽商银行为能提供有效抵押财产的小企业核定人民币贷款额度,在额度及有效期内,借款人可以随时、分次、循环借还的流动资金贷款。
借款人条件  (一)在本行开立基本或一般结算账户; (二)企业资信和经营情况良好,为本行“A”级(含)以上信用企业,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三)借款用途合理,用于自身生产、经营资金需要; (四)落实本行认可的抵押手续; (五)符合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评级为“BBB”级的小企业,但能提供本办法认可的位于当地城区一、二级地段,易变现的房地产抵押,亦可办理循环贷款。
金 额  循环贷款的额度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抵押价值等情况综合确定,单户贷款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期 限  循环贷款的额度期限为三年。额度内的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循环贷款不得展期。
利 率  贷款利率按徽商银行贷款利率管理办法,根据借款人资信、担保方式、综合贡献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申贷材料  (一)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企业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贷款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申请人属于特殊行业,还需提供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二)借款人近二年和最近一期财务资料; (三)借款人调查日至之前三个月的银行对公账户或储蓄卡(折)存款明细账复印件; (四)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权利人同意提供抵、质押的文书。抵(质)押物为第三方法人企业(或个人)的,需提供第三方法人企业有权机构(或个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决议原件;若为特定保证,按本行规定提供资料; (五)说明抵押物具体使用情况,若抵押物正在出租,需提供经承租人确认的租赁合同; (六)本行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欢迎致电:02583119852 欢迎到访:南京市中央路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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