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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2010年江海英才引进计划公告
      发布人:省信息发布员         发布时间:2010-5-28 13:28:16

    江苏省南通市,地处长江入海口北翼,与上海隔江相望,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开发两大国家战略的交汇之地,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禀赋优越,经济基础良好,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南通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江海英才计划,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现依据《南通市江海英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通办发〔2010〕9号)发布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与条件

  重点引进我市市区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急需的下列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

  A类: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通投资创办科技型生产企业和现代服务企业,所创(领)办企业主导产品和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工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的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B类:掌握高新技术产品核心技术或拥有技术发明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技术发明成果被企业应用,市场潜力较大,能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工程技术关键人才(团队)。

  C类:引进前担任大型企业集团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具有现代管理理念和较高管理水平,已取得较突出业绩,引进到年上缴税收2000万元以上企业担任高管,企业给予50万元以上年薪,引进后为企业年新增地方税收500万元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团队)。

  上述引进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须全职为引进企业服务,其他人才驻我市工作或为企业服务时间不少于4个月。

  二、优惠政策

  (一)启动资金支持。引进人才(团队)实施创新创业项目,经评审,给予50~500万元的政府扶持资金。

  (二)科技经费资助。引进人才(团队)实施的项目,经评审,给予100~500万元的科技项目经费。

  (三)生活安置补助。引进人才(团队)在通购房自住的,一次性给予30-150万元购房补贴,或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供其居住。引进人才(团队)3年内根据实际在通工作时间给予每月1000-5000元的生活津贴。

  (四)其他配套扶持。创业人才(团队)创业初期3年内融资所付银行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给予全额补贴;吸引社会风险投资的,可提供10~30%的配套投资;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创业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和“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成功后,市财政给予引进人才(团队)50%的配套扶持。

  三、申报办法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从2010年5月起,在南通人才工作网(http://www.ntzg.com)和南通人才网(http://www.ntrc.gov.cn)开设“江海英才引进计划申报系统”,常年公开受理申报。

  2010年8月31日前申报的项目参加当年的评审,9月1日以后申报的项目参加次年的评审。

  申报人可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南通市人事局现场申报。

  (二)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南通市江海英才引进计划申报书(请登录申报网站查询、下载);

  2.引进人才的企业或引进人才创(领)办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护照),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以及学历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和其他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引进人才载体与引进人才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或引进人才实施的项目计划书;可以说明所实施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姜女士

  咨询电话:0513-85098533

  0513-83558062

  电子邮箱:rckfc@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南通市人事局)

  邮政编码:226006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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